量院党办〔2005〕13号
各党总(直)支,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对外宣传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宣传是展示学校办学成就的必然要求,是树立学校社会形象的主要渠道,是推进学校开放办学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的舆论工具。
近些年来,我校对外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树立和展示了我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但也应该看到,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高,对外宣传的重要性愈加显现。目前的对外宣传状况尚不能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对外宣传稿件总数不多,对外宣传的队伍不够健全,对外宣传的机制和氛围没有完全形成。为了改进和加强我校对外宣传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外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内知名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中心,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完善对外宣传工作机制,遵守对外宣传工作纪律,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充分展示学校科学办学、民主办学、依法办学、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的良好社会形象,为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对外宣传工作的基本思路
贯彻“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掌握分寸、扩大影响、讲求效益”的工作方针,把握对外宣传“导向性、真实性、新颖性、时效性、规律性”的工作原则,立足于及时反映学校各方面创新工作动态、深度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经验和办学成就,着眼于严格遵守对外宣传纪律、准确把握对外宣传重点、敏锐捕捉对外宣传亮点、深层挖掘对外宣传选题,致力于依靠校内各方力量、借助校外各方力量、合力推进对外宣传工作,努力达到“报纸上经常有中国计量学院的文字,电台里经常有中国计量学院的声音,电视上经常有中国计量学院的音像,网络上经常有中国计量学院的报道,社会活动中经常有中国计量学院的正面形象”的目标。
三、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体系
(一)学校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是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讨论、研究、决定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事项。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宣传部、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学工部、工会、团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协作办公室、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党委宣传部是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合理配置对外宣传资源,最大限度地形成对外宣传的整体效应。
(三)学校对外宣传工作例会是对外宣传工作的部署落实和信息交流平台,学习、研讨、交流对外宣传工作,部署对外宣传工作任务。对外宣传工作例会成员由校领导、宣传部、各党总(直)支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组成。
(四)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笔会是全校对外宣传通讯员的业务工作平台,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学习、交流、研讨,力求使每位通讯员严格遵守对外宣传纪律、准确把握对外宣传重点、敏锐捕捉对外宣传亮点、深层挖掘对外宣传选题、凝练产生对外宣传精品。
四、对外宣传工作的方法途径
(一)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如报刊、电视、网络、广播、书籍、画册、广告等)宣传学校。为此,要加强与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单位和记者的联系,借助媒体力量,大大提高宣传效应。
(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向特定对象宣传学校。如利用开展各项志愿者行动、各项对外接待工作、出席或主办各种会议、对外参加各种活动的机会,有目的地主动宣传学校。
(三)努力强化全校师生员工对外宣传意识,为对外宣传工作出谋划策并直接发挥特殊作用。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并完善对外宣传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运作有效。
(四)充分运用在国内外各条战线工作的校友资源,发挥他们爱校助校的光荣传统,激励他们主动宣传母校,为母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五、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
对外宣传按其内容可分为综合新闻类、专题新闻类、综合通讯类、专题通讯类、综合信息类、专题信息类等六个大类。具体内容包括:
(一)学校基本概况、办学经验、办学特色、办学优势和办学成就;
(二)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举措、机制及实效;
(三)学科建设、学位建设、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举措、机制及实效;
(四)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五)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六)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七)招生与就业、学生教育、学生管理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八)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九)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校园环境建设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十)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十一)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勤保障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十二)推进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的举措、机制及成效;
(十三)师生员工的先进模范人物与优秀事迹;
(十四)校友风采;
(十五)其他方面。
六、对外宣传工作的分工协作
(一)综合新闻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负责采集、撰写、报送、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助。
(二)专题新闻类报道,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采集、撰写,党委宣传部负责提炼、报送、落实。
(三)综合通讯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办公室采集、撰写,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负责报送、落实。
(四)专题通讯类报道,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采集、撰写,党委宣传部负责提炼、报送、落实。
(五)综合信息类报道,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采集、撰写、报送、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助。
(六)专题类信息报道,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采集、撰写,党委办公室负责提炼、报送、落实。
七、对外宣传工作的考核和奖励
(一)要出台对外宣传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定期公布各单位、部门对外宣传工作业绩,激励各单位、部门和个人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学校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对外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予以表彰奖励,由学校或党委宣传部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规定
(一)从事对外宣传工作的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宣传工作纪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学校的宣传口径上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及主管部门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校内各单位、部门和师生个人采写、制作的反映学校有关内容的稿件、图片、录像等,在向新闻媒体投稿前须经作者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新闻媒体来我校采访,有关部门要事前报告党委宣传部,征得同意后,再介绍有关情况。新闻记者采写、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稿件、图片、录像等,以及单位和个人进行广告宣传所制作的宣传品,必须报经党委宣传部审查。
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