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05

中国计量学院学生临时性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日期:2006-10-23     阅读:

量院〔200571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发生突发性事故而造成生活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临时性困难补助基金。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补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计量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努力;

    (三)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系学校认定的特困生、本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四)因本人伤病、家里遭灾害或不幸,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

    二、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一般一次为500元,最高不超过1200元;一学年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特殊情况经研究可以酌情处理。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或二级学院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交二级学院审批。

    (二)学生本人根据二级学院困难补助手续,凭学生证和“临时困难补助通知单”到校计财处领款。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2005级学生开始试行。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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