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05

中国计量学院关于加强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6-10-23     阅读:

量院〔2005121

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国有资产完整,提高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加强学校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学校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收费收入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01]93号)精神执行。凡符合学校收费范围内的任何收费(见附件1),都要按照实际到位数及时足额上缴校计划财务处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

    二、强化学校的收费票据管理

    对有收费项目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学校〔2005105号关于印发《中国计量学院收费及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票据到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办理借用手续,办理借用手续时,应提交物价部门或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批准的收费证书和收费申请报告。收费项目结束,必须将整本用完或虽未用完但不需再用的票据及票据存根及时交还校计划财务处,并将已用票据的收入合计用大写金额填写在开完最后一张票据的背后,注明票据使用起讫日期,由校计划财务处负责审核后方予注销。由于经办人工作的拖延或疏忽,造成票据的遗失,应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对已开具的票据存根由校计划财务处负责保管,保存时间为五年,存档备查;保管人擅自销毁和遗失票据的要承担一切责任。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不得与其他票据互相串用,也不得转让或转借。

    对发现擅自印刷和在外购买各类收费票据的,使用以往校计划财务处未收回遗留的票据或收费票据盖的是学院或部门印章的,真票假开、弄虚作假等问题,学校建立投诉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投诉经查实的,学校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大学校收费收入支出(用途)管理力度

    严禁滞留、截留、挪用、私分、隐瞒、坐支学校各项收费收入。严禁将学校收费收入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公款私分。

    坚决杜绝在应上缴学校收费收入中直接按一定比例留用,不足额上缴校计划财务处的做法。

    四、建立健全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督稽查制度

    各学院及部门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重视学校收费收入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收费收入工作的重要性。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每个成员部门是管好每条线的直接责任人的作用(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见附件2)。

    学校纪监审室要督促计划财务处建立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收入收缴程序,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健全对学校收费收入收支(用途)的监督检查制度,除要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外,还要将学校收费收入和收支纳入年度稽查范围。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学院和部门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各种违反学校收费收入政策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学校收费收入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学校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滞留、截留、挪用、私分、坐支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以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中国计量学院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中国计量学院收费收入分配比例

序号
收 费 项 目
学校与部门(学院)
收入分配比例
备   注
1
国家级外语考试考务费、报名费
结余纳入学生奖学基金
扣除上缴省教育厅后,按实支付监考费外(教务处将监考费支付标准报人事处备案)。
2
省级以上计算机考试考务费、报名费
结余纳入学生奖学基金
扣除上缴省里费用后,按实支付监考费外(教务处将监考费支付标准报人事处备案)。
3
利用学校场地、设备办班
3:7
收费的总收入
4
短训班
1.5:8.5
收费的总收入
5
校外培训班
1:9
发票由合作办学对方部门开具
6
图书资料丢失、损坏赔款
0:1
作为图书资料购置费
7
招投标资料费收入
5:5
只限于后勤产业管理处和设备管理处
8
报废设备、仪器、家具等出售收入
5万以下15%,5-10万10%,
10-50万8%,50万以上6%。
 

注:

  1、此分配比例执行时间为一年,第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再重新报批;

  2、以上收费项目发放收费证书,超出收费证书上项目内容的一律不得收费。

 

附件2          中国计量学院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收费现象,特制定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一、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力度

(一)统一领导,分职管理。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校内各部门、单位提出的收费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审定、批复提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理校内已审批同意的收费项目到省物价局报批等手续。

(二)实行统一领用票据,自行开票,全额上缴,集中管理,按学校规定比例给予奖励的办法。确保票款同行,使用票据金额的一致。

(三)建立健全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奖罚措施。执行收支挂钩,结余可以留用的增收节支的激励机制;对违反学校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明确职责,增强监管力度

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按照分工,负有对已审批同意及以后提出申请收费的二级学院、部门及单位进行监督、调研、确认、管理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后勤产业管理处、设备管理处配合):负责对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的上岗证书班、培训班、进修班,四、六级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服务)的收费调研、审核、监督、规范性管理工作。

(二)学生处(二级学院、团委、教务处配合):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学生学费的催交工作,减少学生欠费。征求、听取学生对二级学院、部门及单位涉及向学生收费的项目、标准等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对学生工作系统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的收费审核、监督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后勤产业管理处(二级学院、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配合):负责做好对校区场地、设施的租赁、租用以及报废设备、仪器、家具的出售等规范性管理工作。

(四)后勤服务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沿街房屋、餐厅、地下商铺出租的收费,方圆楼住宿收费、租车收费,维修、打印、复印等服务性收费规范管理工作。

(五)纪监审室: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规范收费以及处理违纪案件。加强平时对二级学院、部门及单位在收费中收缴程序的监督,通过定期或年度的稽查工作,及时通报、纠正各种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计划财务处(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做好各种规范收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做到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收缴程序,做好日常收费票据的领用、审核、结算、注销、保管工作。办理校内已审批同意的收费项目到省物价局报批等手续。

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是学校预算外收费工作的管理部门,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成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发扬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善于管理,敢于管理,使学校预算外的收费规范化、制度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 管理员:金献夫 电话:0571-86835746 |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中国计量大学档案馆 2018     备案:浙ICP备09065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