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2005〕106号
学校的行政办公经费是学校事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加强对行政办公经费开支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的行政办公经费是保证学校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及有关公务活动所需的费用,在支出时要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遵守各项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行政办公经费开支范围:
(一)学校机关部门的办公用品用具、行政印刷费;
(二)行政用的水电费、邮政费、电话费、计算机联网通讯费;
(三)机关各部门所需的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职工调遣路费、出国回国人员旅费;
(四)行政用的机动车燃料费、保险费和养路费、各种行政用设备家具修理费;
(五)行政宣传资料费、校刊编辑印刷费。
三、行政办公经费在办理报销时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用款,要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办理支出。
四、机关各部门办理行政办公经费报销时应遵守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按合法有效的凭证办理,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做到有根有据。
五、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