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2005〕8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计量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所属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以下简称宿舍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网络用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宿舍网的所有管理者和使用者以及学校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宿舍网由中国计量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部分接入局域网组成,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之一。
第四条 中国计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中国计量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及其用户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
第二章 管 理
第五条 宿舍网总体管理由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校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公司、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和宣传部指定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宿舍网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用户行为管理和相关服务,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七条 宿舍网由校宣传部负责信息监管、审批以及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合法、有效的利用网络资源,并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第八条 宿舍网由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设备、线路的运行管理、接入控制等技术工作,并制定宿舍网网络设备及线路运行管理细则。
第九条 宿舍网由校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与宿舍网有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研究与协调宿舍网在建设、运行、使用和管理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处理与宿舍网相关的重大违规事件。
第三章 接 入
第十条 所有已经连网的学生宿舍楼中的学生要求接入宿舍网的,必须先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将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含受中国计量学院各单位或各学生团体正式书面委托管理的计算机)接入宿舍网成为合法用户。
第十一条 同一寝室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变化。
第十二条 宿舍网络开通时间为:周日至周四 7:00--23:00;周五、周六:7:00--23:30。
第十三条 未经校后勤服务公司批准,学生不得在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私拉网线及安装其附属设施,已拉接和安装的必须拆除。
第十四条 宿舍网管理实行实名制,一人一账号,用户负责本人账号、口令管理,并承担本人账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给他人或偷盗他人账户。
第四章 信 息
第十五条 宿舍网网络信息服务(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包括所有通过宿舍网计算机提供的、非针对特定个人的、除网络接入服务以外的所有校园内部网络相关服务,例如E-Mail、FTP、Web、BBS等。
第十六条 任何宿舍网的用户,均可以申请提供信息服务,但不得带有营利性、商业性和广告性。
第十七条 面向校内提供信息服务应事先向校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必须事先经校部审定批准并备案。
第十八条 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终止或撤销其所提供的信息服务时,应事先到校宣传部注销。
第十九条 校宣传部若认为必要,可决定撤销某项信息服务,但须事先书面通知信息服务提供者。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撤销信息服务书面通知书后三日内,必须停止其所提供的信息服务。
第五章 运 行
第二十条 用户有权要求通过宿舍网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有权要求相关信息服务提供者或网络管理单位追查通过宿舍网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
第二十一条 宿舍网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领导小组举报。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有责任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的证据。
第二十二条 用户有权对宿舍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宿舍网所有用户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 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无须征得用户同意。但如果上述工作影响用户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事先通知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和有关用户。当宿舍网络危及全校网络的正常运行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作出关闭等措施。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遵守网络礼仪和网络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公寓网或通过使用公寓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宿舍网各管理部门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一切非其人为过错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信息服务提供人应该保证通过其服务所提供的公开信息符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符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布的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信息服务(人)提供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 宿舍网使用人违反本办法对他人构成侵害的,必须补偿被侵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必须立即停止相应的网络连接和信息服务,并且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检查。
第三十条 用户有义务积极防范和查杀计算机病毒,不恶意扫描网络端口或发送邮件炸弹;不盗用他人系统账号,非法进入任何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宿舍楼在住学生对宿舍网的设备和线路负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损坏网络设施的,包括光纤、机柜、交换机、线缆、终端盒、线槽及其他附属设施,应进行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校后勤服务公司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宿舍网用户可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理: 1、勒令改正 2、取消连网资格 3、终止相应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