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06

中国计量学院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日期:2007-04-19     阅读:

  量院〔200628号附件4

根据《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要求,为使学校在遭到重特大自然灾害时,能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内部遭到重、特大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因暴雨、台风、低温冷冻、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及室外事故等引起三分之一以上大面积区域停电停水,以及重要部位的水电抢修事故。

二、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基础设施,确保学校稳定。

(二)基本原则

本着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规范程序,提高效能的原则和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校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副组长:分管安全、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成员:党院办、后勤产业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学生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

职责:负责全校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全面协调,检查督促各项救助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灾害发生时,及时听取事故的情况报告,召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预案”和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置工作,直至恢复正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产业管理处后勤产业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职责,明确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即刻开展相关的救助救灾工作。

1、党院办

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各项救助救灾工作的协调;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核实、上报灾害情况。

2、后勤产业管理处

1)当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会同有关单位(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共同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提出事故处置和抢修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抢修期间的工作调整、物资调配。

2)负责组织事故的处置和供水供电设备抢修的具体事宜。

3、计划财务处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负责筹措救灾资金,为应急救助服务。

4、保卫处

负责加强事故发生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现场隔离及人员疏散、撤离工作,组织力量抢救师生生命、财产;严格控制校外人员的出入,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一旦因灾害引发火警、火灾,及时启动《中国计量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后勤服务公司

1)负责组织维修抢修人员全力以赴进行抢修,确保重点部位尽快恢复供水供电,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负责灾害的医疗卫生工作,组织医疗、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开展饮用水、食品等的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工作,在灾害期间及时提供所需药品;及时做好有关场所消毒、隔离工作。

3)及时做好受灾期间的食堂饭菜的供应,交通车辆等物质保障。

6、学生处

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当重特大自然灾害及大面积停电、停水事故发生时,与各二级学院、后勤服务公司一起对学生进行有序的引导、疏散,确保安全,并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学生的相关工作。

7、设备管理处

当重特大自然灾害及大面积停电、停水事故发生后,与各二级学院、现代教育中心一起互通情况,了解事故发生对教学仪器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及时会同教务处调整教学计划,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抢修程序

重特大自然灾害及大面积停电、停水事故发生后,重点抢修学校的重要部位(重点实验室、现代教育中心机房、食堂、锅炉房等)。抢修程序一般应本着先重要后一般,先高压后低压,先主干水电管后分支水电管,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五、防止事故扩大的准备和采取的应急反应措施

(一)与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外部良好的供水供电环境条件,以减少外界突然停电停水对学校形成大面积停电停水的冲击。

(二)学校已形成双路供电(高教四号线和五号线),若一路因突然事故停电,后勤服务公司水电管理办公室力争510分钟之内送上另一路电源,恢复供电。

(三)学校生活区二个水泵房相互弥补,可保障6小时生活用水。

(四)供水供电必须统一调度,归口管理,严禁在未经审批情况下,各单位、各部门或个人私自拉线接电,以防引起用电设备线路起火等恶性事件发生。大容量用水用电必须经校领导小组审批后,委托后勤服务公司水电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五)必须严格遵守事故抢修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程,服从调度与指挥,做到忙而不乱,安全、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

(六)保卫处应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

(七)学生处应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防止极个别学生乘机滋事,避免扩大事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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