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办〔2006〕11号
为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包括机电工程学院、计量技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体育军事部等单位以及具有专项建设经费的学科。工程训练中心参照执行。
二、公开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三、公开内容
(一)学院的经费使用和审批制度、考核分配方法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学院年度人员经费,教学、学科、专业经费,招待费,总支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学生奖、贷、助经费及其它经费的预算方案、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见附表1、2);
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见附表3);
学院年度自主创收经费收支情况(见附表4)。
四、公开方式及时间
学校预算经费下达后,及时公布学院经费预算方案,每年一次;
次年初公布学院上年度预算经费执行情况、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及自主创收经费收支情况;
学生活动经费,学生奖、贷、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公布于公告栏;
公布或报告的数据应事先与校计财处核实。
五、本办法由校计财处、监察审计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件1:
预算经费项目表.doc
附 件2:
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表.doc
附 件3:
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doc
附 件4:
自主创收经费收支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