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2006〕124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和完善二级学院财务管理,提高二级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中国计量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量院〔2005〕91号)和《中国计量学院关于完善校院两级管理经费核算政策的若干意见》(量院〔2004〕3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宗旨
二级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贯彻“保障重点、规范理财、追求效益”的指导方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采用二级学院自我评估与学校组织评估相结合、数字分析与实际理财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学校对二级学院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二级学院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二级学院经费使用效益,从而促进二级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合理预算使用经费,加强教学和学科基本建设,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评估指标与标准
评估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主要观测点19个。评估标准分为A、B、C三级,其等级分值N分别为:A级:NA≥80;B级:50≤NB<80;C级:NC<50。
三、评估结论
评估结果的分值表达式为:Q=∑MiNr(i =1,2,3…19;r =A,B,C),式中Mi为主要观测点的权重,Nr为主要观测点所对应的标准的等级分值。
评估结论分为4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具体标准分别为:优秀:Q≥90;良好:75≤Q<90;合格:60≤Q<75;不合格:Q<60。评估结论作为各二级学院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四、评估周期与对象
学校于每学年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考核,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二级学院。
五、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中国计量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