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教务〔2006〕1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的精神,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全面质量管理思想,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本着“全员参与,全程监控,以人为本”的方针,通过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监控,定期和及时地收集有关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在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发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给予及时反馈,对教学行为进行调控,保障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现学校、教师与学生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控职能
第三条 本办法的目标是形成以基层教学单位为基础,二级学院(部、中心)为实施主体,学校为主导的学校、二级学院(部、中心)、学科(专业、系、所)、教师、学生的立体监控网络。我校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由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二级学院(部、中心)和校学生信息员组成,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第四条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对学校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其教学监控职能主要有:
(一)收集、审核、处理和反馈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统计课堂(实验)教学质量、毕业论文质量、考试质量、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质量,督促不合格单位进行改进。
第五条 校教学督导组的监控职能主要有:监督和检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的教学实施情况、教学改革情况和教学效果。直接向教务处或相关领导反映和汇报教学情况。
第六条 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与审定面向二级学院(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对学校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提高措施。
第七条 校学生信息员队伍直接对教务处负责。其主要职能为负责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学过程监控
第八条 教学准备过程监控
学校采用两种方式对教师的教学准备与教学设计进行检查。
第一种方式: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各教学单位都要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资料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一部分。
第二种方式:教务处组织督导组每学期对各教学单位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九条 课堂教学过程监控(含实验课)
课堂教学过程监控由全校师生,分别对理论课和实践课进行过程监控。包括教学检查、领导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教师、学生信息反馈等几个部分。
每学期期中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教师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教师教学信息反馈表》对相关教学环节规范执行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负责汇总,于期中检查结束时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学期要对实验教学开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学生进行多媒体教学效果、双语教学效果和实验教学效果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学督导组要按照要求,对教师进行听课,并填写《中国计量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各教学单位教师也要按规定对同行进行听课,并填写《中国计量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听课结果由各教学单位统计,于每学期末交教务处。
督导组根据教务处的安排采取重点或者随机听课两种形式对主讲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填写《中国计量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交教务处;根据要求随机进行专项检查,包括试卷质量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专业、课程检查、实验开出情况检查等。
在校本科生每学期末在线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教务处负责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统计结果将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部分。
学生信息员定期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表》,交教务处。
第十条 专业实习监控
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开学前2周要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实习教学安排表》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前填写《实习基地使用情况表》,提交给教务处;每个实习完成后要按要求填写全部实习资料,并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学期要对实习教学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监控
各二级学院在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末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或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交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监控
每学期教务处要对考试、学籍处理、课程开设、选修课、考试情况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每学期各教学单位应将每次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相关说明材料交教务处。
第四章 教学质量分析与改进
第十三条 课堂(实验)教学质量分析
(一)教务处每学期都要对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参照《中国计量学院关于学生评教工作的暂行规定》(量院〔2005〕154号)。
(二)教务处每年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总结性考评,教师的评定等级将作为教师评选“教师教学优秀奖”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学生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和精品课程的重要指标之一。对评价较差的课程,给予警告;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课程,要求进行整改。
(四)制作连续三年来教师和课程课堂教学质量情况的变化趋势图。
(五)根据学生评价结果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探索性相关分析研究。
第十四条 考试质量分析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每学期开学初要将上个学期的课程考试质量分析结果送交教务处。主要包括试卷质量分析,考生成绩分析等。
第十五条 学生学习质量分析
各二级学院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将本单位学生第二课堂、各种创新能力竞赛的参与和获奖情况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可根据资料对学生的学习质量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质量分析
(一)统计各指导教师的学生评价等级。对于学生评定等级不合格的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不合格的指导教师,要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取消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二)统计专业和二级学院的选题类型比率,并对之是否合理进行评价。对于选题不合要求的单位,给予警告。连续两年不合要求的单位和专业,要对之进行限期整改。
(三)统计二级学院各专业优秀论文的比率。
(四)教务处每学年对上学年全校的毕业论文质量制作毕业论文质量报告,提出改进意见,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质量考核
教务处每年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情况对二级学院(部、中心)的教学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教学单位教学评估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的评优评奖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参与和配合,确保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凡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