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06

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细则

日期:2007-04-19     阅读:

  量院〔200655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课程考核有助于更好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掌握所学知识,也有利于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因此,认真抓好这一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教学工作细则》、《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命题

    (一)考核命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把握试题的难易程度,着重检查对本门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运用,同时也应检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开拓能力。因此,试卷中除了检查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考题外,还应包括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

    (二)考前复习期间,教师不能为了迎考而给学生划范围列重点,对于学生提出的摸底、揣摩试题内容的要求和问题,教师应拒绝回答。

    (三)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的特点而定,可以闭卷,也可以开卷,可用笔试也可以口试或口笔兼试。课程口试至少有两名同行教师参加。考核方式必须是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方式或课程开课前事先批准的方式,不得临时变更。

    (四)对有试题库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库命题。学科系、所需指派非任课教师负责命题,并对试题的适用性和保密性负责。试卷库由教务处保管,考试时由教务处抽用。其余课程由学科系、所组织命题教师给出难度一致的两套试卷,并对其进行审核。

    (五)采用同一教学大纲、教学时数和教学进度的课程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精品课程由学科系、所组织命题小组进行命题,实行教考分离。

    (六)上交教务处的考试题必须有难度一致的AB卷,并附有对应的标准卷答案与评分标准,经学科系、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考试前两周交考试管理办公室,由教务处随机抽取AB卷中的一份为考试用卷,另一份作为补考用卷。

    (七)试卷的题量,以中等水平的学生2小时完卷为宜。

    (八)试题一经拟定,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如有泄题,将根据相关条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核组织

    (一)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部)应精心组织考试,严格考场管理,建立巡考制度,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各门课程在结束前,任课教师须按规定审核学生参加考核的资格,把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缓考的学生名单经学科系、所负责人审查后,报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

    (三)课程考试由开课单位指派主监考教师,学生所在单位派出副监考教师。

    (四)考试实行对号入座的管理办法,学生根据学号对号入座,监考教师负责落实。

    (五)监考教师在发卷前须按下列规范化步骤操作:

    1、主监考教师至少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3、要求学生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4、宣布考场纪律(包括交卷方式);

    5、清查考场,考生座位周围不得留有书包、书籍、纸张、通讯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并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

    (六)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规定,对违纪和作弊现象,按《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做出现场处理。

    (七)监考教师因故确需变更或请他人代替者,必须事先征得二级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八)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组织考场巡视工作组,对考场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对考场上的违纪和作弊必须在24小时之内处理,不得拖延。

    (九)后勤部门在考试期间,应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考场各种设施的完好,以便考试顺利进行。

    三、阅卷与评分

    (一)各门课程必须明确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以及所属的实验成绩在总评分成绩中的比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考试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0%,考查课程原则上不超过50%),并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原则上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原则上采用五级记分制。

    (二)凡有两名及以上教师任教的课程必须共同阅卷、共同评分,量大面广的基础课批改试卷必须坚持流水作业,共同评分。

    (三)考核评分应实事求是地恰当掌握,主要根据教学大纲的预定要求和答卷情况,以及学生对于本门课程内容理解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一般地,学生基本掌握本课程内容,达到教学大纲的最低要求可给及格成绩;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一般要求可给中等成绩;较好地掌握了所学内容,圆满地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可给良好成绩;熟练地掌握所学内容,在学习中和考核答卷中显示出具有开拓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方可取得优秀成绩。

    (四)为避免出现分数整体过高或过低现象,从统计上说,一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基本上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不及格率原则上应在3%10%之间。出现优秀成绩或不及格成绩比例过大时,任课教师应提交书面报告,经学科系、所签署意见后报所属二级学院(部)审定。

    (五)学校将在相关课程的考核中试行标准分制度,并在今后逐步予以推广。

    (六)教师应通过试卷评阅,及时收集、分析、总结学生答卷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课程分析,提出今后改进本课程教学的意见和设想。

    (七)教师应在考核结束后三天内登录成绩,经确认后一般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部)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改动。

    (八)考核后有不及格科目者,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应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需重修。重修考试同样要严格考场管理,任课教师也应在考后三天内登录成绩。

    四、成绩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部)教学院长和教务员应对教师的成绩登录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使得成绩登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便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问题。

    (二)学生的各科学期成绩可在“教务在线”上查询,学生本人要主动及时了解自己的各科成绩。

    (三)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在学生成绩登录完成后,要进行各类成绩统计,以便进行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学生学习质量分析。

    (四)凡与课程成绩考核有关的材料,各二级学院(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一般应在材料生成5年后方可处理。

    五、试卷印刷与保存

    (一)考试管理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试卷管理工作,对试卷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坚决退回。对收取的试卷应登记在册,注明试卷课程名称、总页数、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试日期、递交日期,并由呈送教师签字。

    (二)试卷底稿统一存放在保密室内,试卷柜钥匙由专人保管。归档后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三)试卷的印刷与发放由校后勤服务公司文印中心负责。

    (四)教务处由专人负责试卷在后勤服务公司文印中心的印刷及运送。后勤服务公司文印中心应做好试卷印刷、装订过程的保密工作,杜绝无关人员接触试卷。每门课程试卷印刷完毕后,制板件应立即销毁。

    (五)试卷印毕后按有关规定装入试卷袋,最后由监考教师予以启封,以杜绝运送、保存、领取各环节中的泄密现象。

    (六)考试用草稿纸由校后勤服务公司文印中心负责提供。

    六、本细则适用于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形式的工作管理。

    七、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细则》(量院〔2004283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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