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2006〕28号
为快速、有效处置初起火灾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火灾事故灭火和疏散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超出火灾事故发生单位和保卫处处置能力的;
(二)需要启动消防自动喷淋系统的;
(三)需要公安消防实施扑救的。
二、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排除隐患。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做好灭火和疏散知识培训,加强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的管理,做好应对火灾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定期演练。
(二)快速反应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处置,全力将燃烧物扑灭在萌芽或初起阶段。
(三)服从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火灾发生单位、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后勤保障单位都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岗位,根据消防灭火要求开启或关闭相关设备,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并在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序开展疏散、扑救和抢救工作。
(四)生命第一的原则。当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寻找和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生命安全。义务消防队员和参加扑救工作的人员积极进行火灾初起灭火,如火势无法控制,及时撤离,配合公安消防扑救。
(五)责权一致的原则。实行紧急处置工作各级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利;在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况临机决断,对不作为、延误战机、组织不力和不服从指令的失职、渎职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
总指挥:校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分管学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院办、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产业管理处、设备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后勤服务公司和火灾事故单位的负责人。
职责:全面指挥各行动组迅速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和及时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行动,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对火灾信息进行搜集、处理、上报。组织保护火灾现场,做好善后和调查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通讯联络组、火灾扑救组、疏散搜索组、外围警戒组、水电保障组、救护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党院办主任
组员:党院办2人、保卫处综治办1人
职责:
(1)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承担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总指挥的指令,将疏散、扑救、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小组;
(3)负责沟通并及时向省教育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公安部门报告情况。
(4)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并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
2、火灾扑救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组员:火灾事故单位3-5人、保卫处消防办2人、校卫队义务消防队15人
职责:
(1)根据可燃物的性质,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灭火,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队灭火;
(2)火灾扑灭后,检查火场,防止复燃。
3、疏散搜索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火灾事故单位负责人
组员:火灾事故单位3-5人、保卫处治安办2人、校卫队队员5人
职责:
(1)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火灾现场情况,确定疏散路线;消防队未到达前,及时对火场进行搜索,正确指挥、引导火场被困人员从安全出口疏散,快速疏散火场及火场周围的物资;消防队到达后,第一时间向消防队员说明被困人员所在位置、建筑平面布局、室内消火栓位置等情况,服从消防队指挥,配合进行搜索疏散。
(2)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发展和人员疏散逃离等处置情况;
(3)清点人员和物资,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4)封锁火灾出入通道,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外围警戒组
组长:后勤产业管理处处长
成员:后勤产业管理处3人、保卫处校卫队办公室2人,校卫队队员5人,后勤服务公司保安、物业人员10人。
职责:
(1)设定安全警戒线,对危险区域临时管制,阻拦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看护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质;
(2)确定公安消防车辆行进路线,清除火场周边危险物资和障碍物,安排专人在校门迎接和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向消防队说明火场周围消火栓的分布位置;
(3)打开火灾建筑周围室外消火栓,检查水压,并及时用对讲机向消控中心汇报;
(4)向火灾扑救组补充灭火器材。
5、水电保障组
组长: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
成员:水电管理中心3人、公共服务中心3人
职责:
(1)组织切断火场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接通警报、火灾应急照明灯和处置、查看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2)确保消防喷淋泵和消防增压水泵正常工作,确保消防水管畅通;
(3)电梯复位;
(4)关闭中央空调,停止火灾部位的风机,启动疏散通道的防排烟风机,启动正压通风。
6、救护组
组长: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
成员:卫生保健中心2人
职责:
(1)根据火灾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20求救电话,派专人引导救护车进入现场,配合现场救护。
(2)准备医疗卫生、交通工具等后勤保障条件。
四、报警
(一)报警方法
除装有自动报警系统会自动报警外,根据条件可分别采取下列方法报警:
1、使用室内消防箱内的火灾报警启动按钮报警;
2、使用电话报警(86836110);
3、校卫队和生活区保安队使用对讲机报警。
(二)报警内容
1、校内报警应简要说明起火部位、起火物资、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
2、拨打119报警时应说明起火单位、详细地址(行驶路线)、起火部位(物资)、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方法和受困自救措施
(一)疏散组织方法
1、疏散搜索组人员迅速到位,选择最短的直通室外且尚未充斥烟雾的通道、出口;
2、组织人员疏散,不断用消防广播、口头稳定人员情绪,组织好引导疏散工作,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优先组织疏散起火层及以上楼层的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注意排烟、消烟,保障各通道畅通(若上锁应立即打开或破拆);
4、在疏散过程中,充分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有组织地向出口处疏散;
5、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后,应清点人数,发现有未疏散人员应组织二次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二) 受困自救措施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有避难层(间)、疏散楼梯,可进入避难层(间)或由疏散楼梯撤出发生地点;
2、如果楼梯已着火,但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裹湿衣裤或湿棉被从楼梯上快速冲下;
3、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洒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同时发出求救信号;
4、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他自救方法时,可用绳索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或其他重物上,再顺绳或布条滑下。
六、初起火灾扑救的措施
(一)扑救带电设备、线路火灾的措施
1、断电灭火:在扑灭带电设备、线路火灾时,为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
2、如果发生火灾后,等待断电再灭火,可能失去灭火时机,使火势蔓延扩大,波及危险部位或重要部位;或者由于断电,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带电灭火。
3、带电灭火注意事项:
(1)水枪喷射与带电体之间须保持较大的水平安全距离;
(2) 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注意发现异常现象,防止触电伤人。
(3)灭火人员要防止人体与水流接触,没有穿防护用具的人员,不准接近燃烧区。
消防器材的使用: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等。
(二)扑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火灾的措施
1、单元房间灭火:通过走廊或楼梯间,直接进入着火的房间灭火;
2、走廊、楼梯间灭火:当火焰烧出房间,并引燃走廊或楼梯间的可燃物,造成水平或垂直蔓延时,应阻止火势发展,即从走廊迎着蔓延火势使用水枪拦截,在扑灭走廊火焰后,进而进入着火房间灭火;
3、高层建筑(图书馆、学生公寓)、人员密集场所(大小报告厅、多功能厅、招待所)火势蔓延难于控制时,启动自动喷淋系统。
消防器材的使用:使用二氧化碳、ABC干粉、1211和水等。
(三)扑救地下车库、油料库火灾的措施
1、及时疏散、转移机动车辆、未燃烧油料;
2、灌注沙、土封闭灭火(地下车库可启动自动喷淋系统灭火);
3、如火势较大,无力将火扑灭时,立即向119报警,等待公安消防队灭火。
消防器材的使用: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沙、土等。
(四)扑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火灾的措施
1、及时疏散、转移未燃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2、水冷却降温;
3、如火势较大,无力将火扑灭时,立即向119报警,等待公安消防队灭火。
消防器材的使用: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水等。
七、纪律和要求
(一)纪律
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置,延误战机,致使火情失控或扩大,或导致人员伤亡,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要求
1、组织经常性防火检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每日必须对所属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防火检查,校卫队要加强对各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启明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巡逻等保卫工作,查找安全方面的漏洞和隐患。保卫处应经常对学校锅炉房、高配房、化学危险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其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责成整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熟悉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依据学校的预案,建立本单位的灭火、疏散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一旦发生火灾,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