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05

中国计量学院“校长信箱”限时办结自动计分办法

日期:2006-09-21     阅读:
量院党办〔2005〕1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量院党办〔2005〕17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校长信箱”和信访工作的办结率和办复时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个人或组织通过网上“校长信箱”、书信、电话、传真、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后,对主办部门处理上述反映问题限时办复情况进行的自动计分。
    二、办结时限
    党办校办根据反映内容进行分类处理,明确主办部门,并将反映内容通过校园办公网转发给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办结的时限统一由计算机程序设置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可由主办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回复,待有正式结果后进行再次回复;或者由主办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党办校办提出延长办结时限。
    三、计分标准
    (一)各部门初始分为10分;
    (二)主办部门未能按时办结回复的,每条由计算机程序自动扣1分。
    四、对校长信箱、来信来访限时办结计分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党办校办负责解释。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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