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2005〕69号
为了在全校建设文明守纪、身心健康、奋发学习、团结进取的优良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学校,有良好的班风,积极要求上进,集体观念强;
(二)学习风气浓厚,动力强劲,互帮互学,成绩名列所在二级学院前茅;
(三)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踊跃参加校体育运动会和艺术节等,体育锻炼达标率高;
(四)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事故;
(五)班干部素质好,能主持正义,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创建优良学风班有措施,有落实,有特色;
(六)本学年底的全国英语四级通过率须高于全校同年级的全国英语四级平均通过率;
(七)本学年两学期的不及格率均须低于全校同年级两学期的平均不及格率。
二、评选比例
按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10%控制。
三、评选办法
(一)贯彻建设、评选优良学风班要以“以建为主,以评促建”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学先进,找差距;
(二)评选工作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评选小组,参加评选的班级应当填写有关表格,且至少有两名任课老师提出推荐,最后由各二级学院评选小组签署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学生处代学校拟文、公布。
四、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原《中国计量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量院学发[2002]29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