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后勤〔2005〕2号
一、食堂按学校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用餐者需按时就餐,不得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厅秩序,购买饭菜应当依次排队,严禁插队,每人每次限购两份。如发生纠纷,应当服从纠察和有关人员调解。
三、用餐者应当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爱惜粮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吃剩的饭菜和残渣等应当倒入泔水桶内,不得乱扔乱倒。
四、用餐者须爱护公共设施,爱护餐具,保持整洁。不准在餐厅内进行球类、溜冰或者其他体育活动,严禁在餐厅内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务人员、纠察人员,服从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六、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餐厅摆摊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七、严禁带饲养宠物进入餐厅。
八、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九、本规定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原《中国计量学院学生食堂就餐管理规定》(量院总发[1998]124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