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教技〔2006〕4号
第一条 为合理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包含软、硬件)的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系统运行及维护、帐号管理由中国计量学院网络中心负责。
第三条 本校处级及以上部门、在职教职工、在读研究生可申请一个帐号,其中部门帐号只使用邮件服务,研究生帐号只使用邮件、FTP服务。部门撤销、教职工离职、研究生毕业离校均要注销帐号。处级以下部门或临时组织申请邮件服务帐号、返聘教职工申请帐号需注明使用期限,并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
第四条 个人申请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帐号的资格:教职工由所在处室或学院审查,盖章确认;在读研究生由研究生部审查,盖章确认。
第五条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本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系统的用户并使用相关服务。
第六条 用户必须:1.自行配备上网所需设备。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和使用此服务的电话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
第七条 考虑到本系统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用户同意:
(一)提供详尽真实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必须登记个人使用的有效证件号码。
(二)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三)同意申请开通的各项网络服务项目的相关条款。
如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用户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中国计量学院网络中心有权不予开通或随时终止该用户使用本系统。
第八条 除下列情况外,网络中心不能公开或透露用户的个人隐私资料:
(一)用户授权网络中心透露这些信息。
(二)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 服务开通及终止
(一)用户表示接受本条款以及各项网络服务项目的相关条款,并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后,网络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开通用户申请的本系统帐户以及用户申请开通的各项网络服务项目。
(二)用户可以到网络中心办理取消本系统部分或所有网络服务项目的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网络中心将终止向该用户提供申请取消的相应网络服务项目的服务,且用户不能再使用任何该服务项目的功能。
(三)用户可以到网络中心办理取消本系统帐号的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网络中心将彻底删除该用户在本系统中的帐户,同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的所有网络服务项目的服务。用户不再是本系统的用户,不再拥有本系统的帐户,也不能再使用所有网络服务项目的功能。
(四)用户不再是中国计量学院的教职工或学生后,网络中心将取消该用户在本系统的帐号,终止向该用户提供的所有网络服务项目的服务。
第十条 服务条款的修改
网络中心有权在必要时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项网络服务项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用户如继续使用本系统,则必须完全接受修改后的所有条款。
第十一条 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申请的本系统帐号一旦开通,将得到帐号和密码,用户对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用户可自行决定改变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号重开新帐号。用户如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网络中心。
第十二条 服务保证制度
网络中心不对本系统提供的所有网络服务项目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同时亦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主要包括:网络中心不担保本系统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担保本系统不会中断;对本系统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或文件丢失的发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用户管理
用户对本系统各项服务项目的使用应符合所有适用于本系统的地方性、国家和国际法律以及互联网等方面的规定。用户必须遵循:
(一)保管好帐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利用用户的帐号名和密码非法进入、破坏校园网络系统。
(二)不得将本系统用作非法用途。
(三)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四)遵守所有使用本系统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五)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
如用户行为不符合以上条款,网络中心将作出独立判断,并有权立即取消该用户在本系统的帐号以及所有提供给该用户的网络服务项目;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计量学院的利益,并承诺负责支付由于用户违反本条款引起的赔偿及律师费用,包括其他人使用用户帐号的情况下而发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结束服务
网络中心有权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或中断本系统的部分或所有网络服务项目,而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如反对本条款,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网络中心提供的服务不满,可以不再选择使用本系统的部分或所有网络服务项目;同时应到网络中心办理申请取消服务的手续。结束本系统的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本系统的权利马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计量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