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院党办〔2006〕2号
为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氛围,倡导优良校风和教风,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工作指标体系
学校制订《中国计量学院二级学院学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和《中国计量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指导性标准》(附件2),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学风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二、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1)领导、协调全校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评估工作;(2)审定校级“优良学风班”和“特优学风班”。
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工作部,其职责为:(1)定期对班级学风进行督查;(2)对二级学院进行学风建设过程监控;(3)复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优良学风班”材料;(4)组织“特优学风班”的评选,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成立学风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其职责为:(1)制定二级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实施细则;(2)定期进行班级学风建设督查、评估;(3)对班级学风建设进行过程监控;(4)组织评定本学院的“优良学风班”,并报学生处复核;(5)推荐本学院的“特优学风班”。
三、班级学风建设工作评估与奖惩
(一)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
(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在每学年两次的班级学风建设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班级学风建设评估结果在所在二级学院前15%的方有资格评选“优良学风班”,并按照《中国计量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三)班级学风建设评估结果在所在二级学院后10%的,班级的所有班委原则上将不得参评当学期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四)“特优学风班”的评比在“优良学风班”评比的基础上进行,每学年评比一次,评选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5%。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自愿申报,所在二级学院推荐,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成果展示,由参会的班级代表投票评选(比重占50%),报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奖励办法
1、学校对“特优学风班”和“优良学风班”给予全校表彰、奖励;
2、被评为“特优学风班”的班级,当学年追加2-3个“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名额。
四、二级学院评估工作整改与提高
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中国计量学院二级学院学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每学年对二级学院进行一次评估,提供评估结果总分和各二级学院(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各二级学院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提高。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中国计量学院二级学院学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略)
2.中国计量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指导性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