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2006

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实施办法

日期:2007-04-19     阅读:

  量院党办〔200643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教工小家”建设的要求,根据《浙江省“教工小家”建设基本标准》(浙教工〔20061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校“教工小家”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各单位工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工作中心,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三育人”活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把分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工小家。

    “教工小家”建设的原则:坚持党政工共建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民主法治、突出维护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求实创新的原则。

    “教工小家”建设的重心是各分工会。

    二、建设和考核内容

    (一)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民主政治建设

    1.各分工会在“教工小家”建设过程中要把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努力实践“建家就是建学院”、“建家就是建和谐”,加强二级教代会的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年会,按期换届。

    2.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应提请二级教代会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切实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和评议监督权,突出维权职能。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3.各单位党组织有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工会和教代会的领导,有专人分管工会工作,把二级教代会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配好工会主席、副主席,支持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责中实施源头参与。

    4.各分工会要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教代会的职责,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

    5.各分工会要积极参与院务公开,发挥监督协调作用,促进院务公开、公正,为广大教职工知情参政提供民主渠道。

    (二)弘扬优良师德师风,积极参与师资队伍建设

    1.坚持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三育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参与面广,氛围好。大力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

    2.以青年教工为重点,积极开展教学技能比赛、讲课比赛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

    (三)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1.注重源头参与,分工会主席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相关会议,参与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的研究与制订。

    2.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做好送温暖和帮扶工作。

    3.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建有本单位“教工活动室”,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4.维护好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四)加强分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注重理论学习和研究。分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2.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各类信息、材料及时上报;文件资料规范归档;能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小组、青工、女工等组织健全,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效果。

    3.注重信息调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写好调查报告。

    4.注重创新和发展。建家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主线,要形成新思路,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让教职工感到家的温暖。

    三、考核标准

    “教工小家”的考核严格按照《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考核评估标准一览表》(附件1)进行。考核评估总分 100分以上为模范,9099分为先进,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评选

    (一)各分工会进行自查自评,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考核评估标准一览表》,写出建家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和自查自评情况应向二级教代会代表或工会小组长会议报告;同时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分工会合格/先进“教工小家”考核申请表》,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工会。

    (二)各分工会的“教工小家”建设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评选校级先进“教工小家”。校级先进“教工小家”数原则上控制在参评总数的30%。对获得校级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校工会成立由校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须经考评小组会议或扩大会议(各单位党总支书记参加)评审产生。

    五、附 则

    (一)本办法经校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审定后实施,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并在“教工小家”建设过程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二)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或制订相应的实施意见。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  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考核评估标准一览表.doc

  2  中国计量学院分工会合格先进教工小家考核申请表.doc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 管理员:金献夫 电话:0571-86835746 |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中国计量大学档案馆 2018     备案:浙ICP备09065569号